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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徽关于递交大输液生产线证明材料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12-11-19 15:31:21     发布人:汇海医药     浏览次数:次    字号:【    】    打印:【打印本文】

    药采〔2012〕50 号

    各大输液投标企业:

    根据《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》(2012年版)及《2012年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普通大输液评审细则》,氯化钠注射液(0.9%)、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(5%葡萄糖+0.9%氯化钠)、葡萄糖注射液(5%)、葡萄糖注射液(10%)四种大输液产品的五种包装(玻瓶、塑瓶、软袋、直立式软袋、软袋双阀)生产线数量为技术标评审指标。请各相关投标企业尽快递交证明材料,要求如下:

    一、证明材料要体现各种包装生产线类型和数量。

    二、需盖有当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章。

    三、证明材料递交截至11月20日17:30(双休日正常上班),逾期不再受理。

   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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